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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務控管流程

要有流程控管、電腦記錄及法律規章才能構成安全品質的保障。

A. 電腦報案記錄:


報案紀錄儲存在電腦硬碟中,隨時提供查詢。

B. 報案後處理時間:


警局收到民眾報案後,會立即通知轄區分局派員警到場,平均到場時間會在五分鐘以內,若報案人「案發地址及狀況」描述明確,更能加速員警到場時間及處理效率。

 

C. 警務績效獎懲法令:


龐大的警務組織及勤務有其標準考核績效及獎懲。

 

D. 公務人員法:


警察也是公務人員,受其公務人員法規範,怠忽職守的話國家是不會簡單了事。

 

E. 國家賠償法:


公務人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,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公務人員怠於執行職務,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。

監控人員、警力支援及用戶協助,三方密切連繫就能掌控狀況。案發全程掌控,才能讓每個關鍵時刻有最正確的處理。

A. 監控人員:


是民眾與警方的溝通橋樑,通知用戶了解狀況,同時協助警方更掌握現場環境,讓警方做正確迅速的處理。

B. 警力支援:


全力支援現場,接收服務中心告知的狀況,直接針對侵入點做檢查或將資訊做最專業的處理。

C. 用戶協助:


通知用戶到現場開門或告知入侵點的環境,引導警方能直接找到入侵點,高效率完成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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